根据《舟山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舟科〔2025〕10号)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各地推荐、实地考察评审,共有7家市级重点实验室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调查线索和必要证明材料,联系电话:高新处吴晨嫣2280780,监督电话:机关纪委江晓琼2187172,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附件: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舟山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13日附件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序号名称依托单位共建单位1舟山市海洋生物功效物质挖掘与创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海洋大学2舟山市海洋医学与临床转化重点实验室舟山医院浙江海洋大学瑞金海洋医学研究院3舟山市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重点实验室舟山市气象服务中心(舟山市海洋气象台)浙江省气象科学研究所4舟山市海洋食品营养与智能加工重点实验室浙江海洋大学/5舟山市食品药品质量评价与风险防控重点实验室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6舟山市大宗商品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7舟山市绿色石化装置安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岱山县特种设备技术服务中心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