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告知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安排的通知》(汕交规函〔2026〕6号)文件要求,下达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共计181.1765万元,公平、公正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资金分配工作,现向社会公示上级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陆丰市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计划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660-888967)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来信请寄(送)至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道17号305室,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特此公示附件:陆丰市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计划.XLS陆丰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4月13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