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丰台区“两区”建设提质增效,提升我区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水平,为丰台区“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提供策略建议与实践方向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试点建设丰台区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咨询机构或社会团体,(三)制定操作性强的的工作方案,三、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在申请书中自行报价,四、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自行从丰台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相关工作委托机构申请书》,(二)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资质证明直接报送或者邮寄至丰台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名称”,(三)丰台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办机构,如没有机构申报,将根据项目所涉领域提出承办机构,(四)承办机构对企业数据应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