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4〕4号)、《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商贸流通方向)的通知》(厦商务〔2025〕25号)等文件,经审核,拟就支持商品零售提质增效奖励项目拨付资金共计5万元,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联系电话:2855866、2855856传真:2855864附件:2025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商贸流通方向)—支持商品零售提质增效奖励项目拟拨付情况表厦门市商务局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