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105号)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延津县第二批符合扩大社保补贴人员110人次,补贴资金79537.43元,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19日电子邮箱:yjjiuyeju@163.com监督电话:0373-7697901附件:延津县第二批扩大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延津县第二批扩大社保补贴人员名单.xlsx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