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就智能空气净化器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一、项目名称智能空气净化器制造基地项目二、意向用地单位深圳市康弘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项目可行性研究(一)必要性:本项目专注于空气净化器、智能猫砂盆、智能垃圾处理器等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尚无自有产业用地,(二)可行性:项目意向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本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龙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要求,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一家专注于空气净化器、空气消毒机、室内加湿器、AI智能宠物电器以及相关环保材料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和深圳市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一)产业类型:竞买申请人的产业类别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发展类第四十七条“智能制造”第6项“智能产品产业”,五、项目用地情况(一)用地规模: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约5.49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100%的建筑面积在全年期内不得转让,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分证,3.抵押限制:竞买申请人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2.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中规定的遴选要求,备注:具体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规划设计要点、建设时限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