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效开展项目化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昌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宜人社函〔2025〕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遴选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我市范围内下列类型机构可参加遴选:(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二、遴选条件参加遴选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三)近三年内在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领域无重大违规记录或投诉,三、培训项目项目名称职业(工种)拟培训对象范围拟培训人数培训类型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合格标准及评价要求资金来源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项目化培训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八类人员”30就业技能培训56课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0717-4821306美容师项目化培训美容师“八类人员”30就业技能培训90课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业补助资金刘孟洁,四、申报时间及材料申报机构请于2026年4月8日下午4:30前向宜都市人社局职建股(宜都市长江大道219号宜都市人社局905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1.《宜都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等),综合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教学方案的合理性、考核评价方案的匹配度等内容,联系电话:0717-4821306附件:《宜都市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