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自治区内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执行,”规定,我中心对田阳漓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提交的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该企业共有9人符合补贴条件,拟按标准发放补贴共计捌万伍仟柒佰柒拾陆元捌角玖分(¥85776.89),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百色市田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明珠路8号(邮编:533699),附件:田阳漓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百色市田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8日文件下载:田阳漓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