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有关规定,现对1名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进行公示,现予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08日—04月14日,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4905356特此公示附件:新城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04月08日附件:2026年第1批新城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