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6〕85号)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符合条件、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均可按要求申报并网确认,二、申报材料要求1.并网确认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项目公章,2.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三、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2026年4月13日前完成正式报送材料的提交,报送至我局能源与循环经济股,四、其他事项1.请各企业务必对照申报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影响项目申报进度,2.本次申报相关附件(含广东省能源局正式通知文件、各类申请表、清单模板等)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请及时与我局能源与循环经济股联系(联系人:邹小姐,粤能新能函[2026]85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项目并网确认申请表.xls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docx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