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和《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二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深投促通〔2026〕11号)要求,我局现开展第十二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十二批申报时间:2026年4月1日至5月15日,二、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三、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77731、88177733,特此通知,附件: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2026年第一批,总第十二批)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4月7日(联系人:储先生,电话:0755-88177731,88177733)附件:1.附件: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申报指南(2026年第一批,总第十二批)(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