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35号)、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荆职改办〔2026〕1号)和区人社局《关于在沙市区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一、服务平台功能服务平台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各用人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级主管部门,提供继续教育信息发布、课程学习、学时管理、电子证书管理等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服务平台免费学习公需科目资源,(二)注册账号各用人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登录服务平台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信息,统一使用服务平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平台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平台外参加的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的流程申报学时,五、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情况的有效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获取相应的平台电子证书,并督促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