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22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2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2/6/2/art_1229288880_39831.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8日,我单位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市经信局投资科: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908办公室,邮编:3211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6261073@qq.com,联系人:高明,联系电话:0579-89019326,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