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经开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市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为规范遂宁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2日遂宁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遂宁市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主导建设、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的各类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运行、评估及监督管理活动,第四条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市公共实训基地的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实训基地与职业院校、重点产业、行业协会的资源对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实训基地的日常监管,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第五条实训基地建设应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规划,支持实训基地与院校、企业、社会组织合作开发培训课程,第十一条积极建立与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院校的紧密联系机制与合作机制,第三章师资与学员管理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师资队伍严格按照“双师型”标准进行建设,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可根据本地产业基础和企业资源情况,依托实训基地培育企业、院校、社会技能评价机构,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国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基地,(三)专项评估:对承接政府补贴项目的实训基地,用于实训基地设备更新、师资培训和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