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26〕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三、补贴期限(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二)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五、申报资料1.《岐山县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发证日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六、下列人员不予补贴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2.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申报资料不齐全或申报信息虚假的;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未按规定年审的;5.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形,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