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企业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科规〔2026〕2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将《西双版纳州企业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2026年2月14日西双版纳州企业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西双版纳州企业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州科技局”)是全州企业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第七条依托企业是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为企业实验室提供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四)组织、配合企业实验室的申报、考核、评估等工作,第九条申请认定州级企业实验室,第十条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共建企业实验室,第五章运行与管理第十五条依托企业应为企业实验室配备专职主任和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第十六条企业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企业实验室应注重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第二十条企业实验室应主动对接省、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第二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发任务完成情况、创新能力提升(新增知识产权、标准、高水平论文等)、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效益、人才团队建设、开放共享与社会贡献、规范管理与运行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