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办字〔2022〕41号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清理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现将《依法清理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依法清理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积极稳妥处置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逐步对工业园区所有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进行全部清理,投资商就补偿款项、收回时间、善后处理等问题与县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四、责任分工成立都昌县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清算退出组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在前期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负责对工业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分类认定,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企业清算退出工作并开展落后产能认定和淘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开展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已用地的收回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及企业注销相关工作,(四)资金保障组园区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处置资金由县财政局保障,县各职能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闲置用地(厂房)和僵尸企业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及时掌握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