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岢岚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河曲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科技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平台依托单位:为加强和推进全市科创平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忻科规〔2024〕1号)、《关于印发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忻科规〔2024〕2号)、《关于印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忻科规〔2024〕3号)、《关于印发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忻科规〔2024〕4号)要求,现就市级科创平台2025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填报范围:2025年(不含)以前认定的市级平台(名单见附件1),年度报告所报数据和文字内容应为各平台在本考核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取得,二、填报材料及要求:1.各平台依托单位认真填写自评报告,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填报内容进行审核查验,自评报告及有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3.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不提交材料的,自动取消其平台资格,4.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根据自评报告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撤销平台资格,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科联系人:李振庭电话:0350-3399646电子邮箱:xzskjjcgk@163.com附件1.平台名单2.市重点实验室自评报告模板3.市技术创新中心自评报告模板4.市新型研发机构自评报告模板5.市中试基地自评报告模板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