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5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平台依托单位: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两类科技平台开展2025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已纳入管理序列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参加本次评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二、评估内容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对参评平台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工作绩效,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5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5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依托单位于2026年3月16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可对依托单位审核通过的绩效总结报告进行退回操作,四、有关说明(一)各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绩效评估,对2024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要加强指导,(二)依托单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参加绩效评估,省科技厅不受理涉密材料,2024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本次绩效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