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规模发展双季稻安排资金250万元,二、鼓励规模种植再生稻安排资金100万元,三、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安排资金300万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复耕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对新复耕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且相对连片30亩(含)以上的,对2025年度复耕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且在2026年度继续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四、鼓励发展“稻+”生产模式安排资金150万元,每亩补助100元(以水稻种植面积计),五、鼓励大面积单产提升安排资金100万元,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七、支持耕地地力提升安排资金100万元,安排资金100万元,安排资金100万元,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400万元,各项政策措施实际补助资金不超过资金安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