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2〕7号,为做好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名单详见附件2),给予每家组织50万元质量工作资助资金,不重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三、申报方式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项目资助资金纳入我市“免申即享”项目,申报主体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四、申报流程及要求(一)企业按照《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完成江惠通平台注册登录操作,并进入“2026年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三)企业如对申报信息有异议的,需在4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反馈,(四)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15日前登录江惠通平台,(五)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核实企业申报信息,不重复给予质量工作资助资金,附件: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2.2025年度江门市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名单3.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操作手册4.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资助资金申报指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