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下称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已启动,但截至目前,还有部分驾驶员和车辆实际出资人未到原所属出租汽车公司领取奖励资金,现将领取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领取对象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领取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昆明主城五区从事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奖励资金(涨价部分)领取对象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主城五区更新(或提前更换)符合领取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补助的车辆实际出资人,二、领取时限: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三、领取要求(一)请符合要求且尚未领取2024年度奖励资金的驾驶员及车辆实际出资人,在本通告要求的领取时限内到原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二)超过本通告要求的领取时限仍未办理领取奖励资金有关手续的驾驶员及车辆实际出资人,视为自愿、自动放弃领取奖励资金的权利,届时尚未领取的奖励资金将按有关规定上缴市财政,咨询电话:0871-65631216特此通告,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