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偿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由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由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按照3.6万元/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人员安置对象从本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按照秀山府发〔2021〕8号文件规定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的人员中产生,不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总人口:(1)征地前已实行征地人员安置的人员,计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的人员全部为人员安置对象,人员安置对象的人数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土地面积计算,人员安置对象人数为按照本款前述方法计算的人数乘以被征收土地中耕地的占比再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占比,具体的人员安置对象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户被征地多少和剩余耕地情况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中确定,由县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家庭户,且享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权利的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对住房安置对象采取住房货币安置方式或农村宅基地自建安置,与住房安置对象合并安置:①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其被搬迁房屋按重置价格标准的50%予以补助:①被搬迁住房所有权人均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附件:1.土地分类面积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3.农村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4.农村房屋装修装饰等补助标准5.征地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6.规模化专业种植养殖搬迁补助标准—1—附件1土地分类面积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单位:公顷、人权属单位总面积其中人员安置对象人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其中:耕地膏田镇廷昌居委会马井坳组0.74910.70120.57030.04795合计0.74910.70120.57030.04795附件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单位:公顷、人、万元/亩、万元/人、万元被征土地所有权人征地面积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金额安置补助费两费合计支付后有结余支付后无结余人员安置对象人数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安置补助费结余部分补偿金额人员安置对象人数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补偿金额膏田镇廷昌居委会马井坳组0.74914.1313.922053.614.484732.48473.646.4067合计0.7491-13.922053.614.484732.4847-46.4067—1—附件3农村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结构类别房屋结构标准(元/平方米)钢砼结构框架(剪力墙)现浇盖1150砖混结构砖墙(条石)预制盖920砖木结构砖墙(木板)穿逗瓦盖770砖墙(片石)瓦盖730砖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彩钢盖)650木结构木柱、木墙、瓦盖720土墙结构土墙瓦盖440石棉瓦、玻纤瓦盖390简易结构砖柱(石柱、木柱)石棉瓦盖(油毡、玻纤瓦)220简易棚房170活动板房钢铝柱墙350说明:1.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下(不含2.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