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精神及国家、省、市金融产业发展相关规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编制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4月10日18点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一)书面提交:将意见提交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2-1,(二)电子邮箱提交: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zgghczj_fzghk@szss.gov.cn,(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以单位名义提交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可不予受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