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安市省级特色蔬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农〔2025〕5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我市项目承担主体按计划实施项目,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于2026年1月5日、3月24日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检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专家组考核,各项目承担主体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同意通过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2026年3月31日监督电话:0598-383281永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