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芦山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6年3月3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征收土地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由征收土地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芦山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芦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