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3〕13号)等文件精神,李小余、何松林、梁凯宁3名外地户籍人员申请首次来建一次性就业补助,经县人社部门审核,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18-3223129附件:建始县2025年外省人员首次来建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表(第四批)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6年1月20日2025年来鄂就业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