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金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旅游行业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1.对酒店星级、等级进行不实或夸大宣传,进行虚假商业宣传,借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4.虚构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夸大优势,作虚假商业宣传,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三、征集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或者直接向我局提供线索,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