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如下:一、2025年12月2日,称鄂B57639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5年8月5日有1次入口检测涉嫌超限运输记录并强行冲卡驶入高速公路的行为,我单位于2025年12月8日立案调查,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向你公司邮寄《协助调查通知书》,邮件被拒收并于2025年12月21日被退回,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3日,该车2024年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未在该系统申请办理大件运输许可,本机关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粤佛交违通[2026]00414号),截至2026年3月20日当事人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年版)》序号C00001的规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