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6年起设立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支持中方科研人员依托主持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欧双方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中方申请人:1.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二、资助内容与相关要求(一)资助内容本项目资助的合作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依托单位开设暑期学校课程、以及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1.中欧双方申请人每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在线填报《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申请书》,(4)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按照年度列出欧方申请人来华拟开展的合作交流计划和拟开展的工作内容,4.预算编报和执行要求(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的要求,(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86-10-62329034邮箱:dipzhc@nsfc.gov.cn(二)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86-10-62317474本项目英文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english/site_1/international/D6/2026/03-24/510.html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科研资助部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