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相关处室(单位)组成专家组,按照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遴选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作为我区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9日至6月16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厅人事处:0771—2182358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