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丰县2024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关于印发<永丰县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推广实施主体递交的补贴台账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对各推广实施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二次综合验收,验收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核,现将拟确定拨付给各推广实施主体的第二次地膜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如下:1、甜叶菊加厚地膜回收面积3017亩,按30元/亩标准,加厚膜回收完后支付剩余的40%补贴款,即需支付2024年甜叶菊加厚地膜补贴金额36204元,2、瓜果蔬菜加厚地膜回收面积2527亩,按30元/亩标准,加厚膜回收完后支付剩余的40%补贴款,即需支付2024年瓜果蔬菜加厚地膜补贴金额30324元,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7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来信来电向永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796-2320206举报信箱:yfnyz@126.com联系地址:永丰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楼206室邮政编码:331500永丰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