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合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消除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依据《民乐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机关事务中心牵头起草了《民乐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可以在2026年4月2日前,通过电话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联系人:董仲儒联系电话:18893696937附件:《民乐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民乐县机关事务中心2026年3月27日附件:民乐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