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统筹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十)加快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十三)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办)七、聚力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创新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二十二)加力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二十三)优化布局数字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九、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word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PDF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