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2024年4季度开始实施,经营主体按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获得银行发放的设备更新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贷款类型由设备购置贷款扩展至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起始日由"划付至供应商账户之日"调整为"贷款发放之日",并将期限在360天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财政贴息支持范围,在支持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设备更新基础上,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支持,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不再以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条件,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三)经办银行贴息贷款经办银行从原有的21家全国性银行扩容至26家,新增北京银行等5家城商行,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