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建设,开展2026年度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认定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符合《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相关申报条件,三、评价内容与等级本次评价严格依据《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导则”)开展,四、申报材料(一)《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表》(一式三份,(二)自我评价打分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评价导则附录A),(三)综合性材料(含企业概况、信息基建、智能产线、数字化管理、系统集成与创新等),五、评价流程(一)企业自评,请各申报企业于2026年6月15日前,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全套盖章扫描PDF文件)同步报送至评价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实,帮扶企业完善申报资料、优化智能生产建设工作,凡未在2026年6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的,(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七、联系方式评价工作办公室: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郑州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熊琨0371-67188813/15003805930童新华0371-67188813/18603712309电子邮箱:jnzpzx1211@163.com报送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207室)附件:1.《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导则(试行)》2.《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指南(试行)》3.《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表》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