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5-33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现将《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特此通知,附件: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7日附件: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doc相关链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5〕186号)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