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区级创业导师,(四)在创业实践、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企业管理、投融资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二、招募对象(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市场营销、创新创业研究或教学工作,(三)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战略咨询经验,(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法律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资深专业人员,(六)持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师、创业培训讲师、创业指导师等证书的专业人员,(八)其他在创业服务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特长和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三、导师职责(一)为创业相关政策制定、服务体系建设等提供咨询建议,(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申报材料包括:1.《道外区区县级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4.其他从事创业指导工作证明材料,(二)综合评审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定区县级创业导师候选名单,纳入道外区区县级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五、相关说明(一)创业导师参与各类创业指导活动,附件:道外区区县级创业导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