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26-03-27
我局对《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4〕3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3月17日《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我局对《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4〕3号,现通知如下:一、修订内容(一)将《管理办法》第二章“支持范围、方向、方式、标准”中第七条“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以下标准分批给予补助”表格新增三个补助档位,要求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二)将《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和流程”第八条第十款“在建项目开工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修改为“申报项目开工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三)将《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和流程”第八条第十一款“申报项目总投资额须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自筹资金出资可通过资金银行存款、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等予以说明”修改为“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中自筹资金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四)将《管理办法》第四章“事中监管和绩效管理”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目“达到本项第1目第2目首期评估条件的项目可向区级商务部门申请开展首期评估,区级商务部门于2025年3月底前分批组织开展首期评估”修改为:“达到本项第1目第2目首期评估条件的项目可向区级商务部门申请开展首期评估,”二、实施日期《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订)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生效之前已受理的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适用本次修订规定内容,附件: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后全文)。

更多精选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2026-03-27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6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