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对口帮扶协作梅州市、湛江市、清远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援〔2023〕58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协作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梅市财工〔2025〕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梅州市电商零售企业以旧换新创新模式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梅市商务函〔2026〕9号),经企业申报、平台审核与专家评审等程序,共有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拟支持梅州市电商零售企业以旧换新创新模式奖励资金180万元,现将《梅州市电商零售企业以旧换新创新模式奖励资金入库企业明细表》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6日至3月30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梅州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附件:梅州市电商零售企业以旧换新创新模式奖励资金入库企业明细表.pdf梅州市商务局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