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的征集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认真组织辖区内装备制造企业,对照《通知》明确的征集范围(高端工业母机、高端电子专用装备与先进信息通信装备等15个领域)及《目录》修订原则(见《通知》附件1),积极提出修订建议,二、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目录〉修订建议》(见《通知》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修订建议应突出体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战略性、集成性、引领性、标志性属性特征,三、请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连同《〈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见《通知》附件3)及企业修订建议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厅(装备工业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附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6〕3号)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24日相关附件:1、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