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指南》的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积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现将《涪陵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涪陵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指南为积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给予项目支持,现就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一)申报对象在涪陵辖区内一次性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20亩或全生物降解地膜大于等于10亩,且回收率大于等于83%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或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可推广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大于等于200亩或全生物降解地膜大于等于100亩,二、项目内容1.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使用或推广厚度不小于0.015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符合GB/T35795—2017】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验收合格后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按照30元/亩,集体经济组织、推广机构或科研机构均可申报实施,七、特别说明1.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8月,项目申报按照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时间段在上次验收合格后再次进行申报,附件1:涪陵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资料附件2:涪陵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请验收资料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