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华龙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推﹝2024﹞28号)、《荔城区2025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荔农机〔2025〕6号)文件精神,省级下达2025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资金10万元,2025年10月14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小组对你社承担的2025年荔城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现下达你社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请你社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附件:2025年荔城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意见表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