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23〕225号)要求,经全区园区申报、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财政局初审,自治区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等工作程序,拟支持3家园区的相关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如对以上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监督电话:0991-4521024,2359257联系人:冉岭、白子锐传真:0991-4505973邮箱:yqglc@xjeic.gov.cn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园区管理处附件:2026年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月19日附件2026年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序号地州市园区名称项目名称支持方式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2阿克苏地区新和工业园区新和县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收购新疆徐盛堂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天骄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和健鹰纺织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贷款贴息3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农业加工产业园建设和城北转化加工区麦盖提产业园建设项目贷款贴息4用于开展新疆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维护管理、自治区园区2025年度综合发展水平评估、新疆飞地园区“一园两地”创新发展课题研究、自治区园区“十五五”规划水资源论证等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