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政策实施时间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政策实施范围(一)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补贴申请,报废车辆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新疆辖区内(不含兵团)开具,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新疆辖区内(不含兵团)开具,(三)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