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须提供经市科技局登记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启用在线版登记系统(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具体流程如下:(一)成果完成单位向县区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申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将公示函(盖章PDF版和word版)及自选项目中需市科技局盖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报送至县区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三)县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登录系统,(五)县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可向市科技局合作科单独申请,(四)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鉴定意见必须填写)须填写详细完整,批准登记单位和批准登记号请勿填写,县区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成果水平和质量严格把关,联系电话:0546-8381572邮箱:skjjcgk@dy.shandong.cn请县区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附件:附件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docx附件2: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doc附件3: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填写).docx附件4: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x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