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好花红镇2026年农事服务站建设项目育苗基地(以下简称“育苗基地”)运营管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育苗基地运营主体,二、遴选对象及范围本次遴选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育苗运营经验和能力,愿意承担育苗基地运营管理、种苗繁育、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申报主体”),愿意接受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管和考核,信誉状况: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种苗质量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接受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检查和考核,负责好花红镇2026年农事服务站建设项目育苗基地的全面运营管理,(二)运营内容种苗繁育:按照好花红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1.《好花红镇2026年农事服务站建设项目育苗基地运营主体申报表》(可从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官网下载,7.运营方案:包括育苗计划(重点明确水稻、油菜、玉米、蔬菜等主导作物育苗安排)、技术保障、种苗供应、服务承诺、安全生产、公益服务落实等内容,初审:好花红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对申报主体的材料真实性、本地化服务能力、合规经营情况、适配县域产业特点等进行初审,好花红镇人民政府与入选运营主体签订运营合同,七、考核管理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运营主体考核管理制度,对运营主体的种苗质量、供应能力、技术服务、基地管理、公益服务落实、示范带动作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