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国际知名影视制作基地和影视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大力发展新型文旅企业、文旅业态、文旅消费模式,打造一批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数字文化体验馆、文旅数字化应用场景及具有特色的文旅IP,(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六)融合业态旅游,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围绕文化创意、精品旅游产业链建设,支持国家“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各区、市政府)(四)文旅消费提升工程,支持文旅企业开发建设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和场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参加境内外文旅专业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