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机构给予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引育专业机构和人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林草局)(五)发展新型批发贸易服务,(责任单位:司法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一)打造融合式餐饮发展新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四)培育体验式出行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五)发展演艺赛事经济,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三)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引导平台企业推进场景开放、降低服务佣金,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五、营造创新发展的优质生态(一)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场景,对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激励,对首次入围四川服务业民营企业5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