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镇(街道),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统筹开发区质量发展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源,提升治理效能,保障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整合设立“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胡春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杨斌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孙海佳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吴龙林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潘明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成员:任国凡人民法院院长王珺子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坚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长飞建设局局长张晓明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朱越鹏投资服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李俊屏财政(国资)局局长张俊城乡事务管理局局长魏善年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局长马春芳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丁红梅行政审批局局长韩巨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海洋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秦国宝税务局局长李恩东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钱诚超组织部副部长王健信息宣传中心主任沈晨公安分局副局长薛承宗审计局局长李玥科技局局长闻娅商务局局长赵志沛人社局办事处主任包正君文汇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冰扬子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卞大成施桥镇镇长刘军八里镇镇长王子亚朴席镇镇长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划入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和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不再保留上述两个议事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马春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026年1月16日。